

董事會
本屆董事會任期:113/6/18~116/6/17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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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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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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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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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台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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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科技工業(股)公司總經理 臺北大學EMBA企管系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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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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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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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科技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臺灣大學EMBA管理學院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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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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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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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安科技物業(股)公司董事長 中國文化大學大陸研究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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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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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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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講座教授 美國佛羅里達大學財務/保險/及不動產學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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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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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尚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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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淡江大學會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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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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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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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鴻光電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 台灣大學EMBA管理學院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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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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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幸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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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專任副教授
英國伯明翰大學英語教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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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科技依「公司治理守則」制定董事會多元化方針,董事席次五人以上,兼任經理人董事不超三分之一,注重性別、年齡、國籍、文化及專業背景(法律、會計、產業、財務、科技等)。目前七位董事中,四位為獨立董事,含一位女性(占比14.29%,目標25%以上),獨立董事占比57%,具員工身份董事占28.5%。成員涵蓋管理、理工、法律、會計、產業經營,具多樣化知識與技能,提供專業意見,促進經營績效與管理效率。獨立董事任期最長9年,五位董事年齡60-75歲,兩位60歲以下。董事及經理人每年參加防範內線交易教育宣導,時數6小時,新任者到職3個月內接受培訓。依「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定期提醒董事及內部人於財務報告公告前30日(年度)或15日(季報)封閉期內禁止交易股票。
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兆利科技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於100年12月27日成立,委員3人,由董事會委任,互推1人為召集人,任期與董事會屆期相同,每年至少開會2次。委員會職權包括:定期檢討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檢討董事、經理人年度及長期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政策、制度及標準結構;評估董事及經理人績效目標達成情形,訂定其薪資報酬,並提交董事會討論。
本屆委員任期:113/6/18~116/6/17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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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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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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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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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尚憲 (本屆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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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淡江大學會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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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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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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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講座教授
美國佛羅里達大學財務/保險/及不動產學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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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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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尚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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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淡江大學會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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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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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幸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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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專任副教授
英國伯明翰大學英語教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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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薪酬委員會情形: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00sb03_1
審計委員會
為強化公司治理,兆利科技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職權,成員四名全為獨立董事,任期三年,連選可連任,互推一人為召集人,每季至少開會一次。委員會職權包括:依證交法第14條之1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並考核其有效性;依證交法第36條之1訂定或修正資產取得處分、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背書保證等重大財務業務程序;審議涉及董事利害關係事項、重大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資金貸與背書保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募集發行或私募、簽證會計師任免報酬、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任免、季報及年報財務報告,以及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於107年6月21日成立,委員計4人本屆委員任期:113/6/18~116/6/17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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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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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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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尚憲(本屆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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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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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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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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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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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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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幸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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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科技依「公司治理守則」,每年評估會計師獨立性。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評估委任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許明芳、莊鈞維會計師,執行財務報表查核,依會計師法及職業道德規範制定獨立性評估項目,參考13項審計品質指標(AQI)。評估結果符合獨立性標準,會計師事務所並出具聲明函。
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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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 評估結果
| 符合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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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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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未連續簽證服務達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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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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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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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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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與本公司間未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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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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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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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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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未收受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價值重大之饋贈或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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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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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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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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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未收取任何與業務有關之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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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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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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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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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出具獨立性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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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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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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