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關係人

與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每年定期於董事會報告,112年與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已於113/1/24董事會報告如下:


利害關係人 重要關注議題 公司主要責任 溝通管道及回應方式 2023年溝通實績
股東
  • 市場形象 

  • 經營績效

  • 法規遵循

  • 重大訊息發佈

  • 股利政策
  • 遵循主管機關之各項最新法令規範與政策修訂,迅速回應並調整公司 資訊揭露內容,以符合法規要求。

  • 適時提供即時、同步、正確之公司資訊,致力投資資訊之對稱揭露

  • 長期穩定的股利政策,提供適當的投資報酬

  • 穩健財務策略,維護良好的公司信用與營運績效

  • 聯絡窗口:
    陳小姐 (財務長 )
    廖先生 (投資人關係)
    investor@jarlly.com

  • 每年召開股東會

  • 將重大訊息即時公告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 於公司網站設立
    投資人信箱,為投資者建立與公司便利之溝通管道

  • 回覆投資人電話詢問

  • 與國內外法人投資機構
    不定期舉辦座談會或電話會議


  • 股東常會 1次

  • 法說會4次

  • 積極主動參與主管機關
    主辦之相關課程

  • 遵守法令規範

  • 媒體資訊發佈
    重大訊息
    及公告共53則
客戶
  • 反貪腐

  • 法規遵循

  • 供應商環境評估

  • 產品與服務標示

  • 顧客穩私
  • 提供最具市場競爭力及高品質產品與服務

  • 提供從設計、製造到後勤支援等整體服務解決方案,提高客戶滿意度

  • 與客戶建立長期緊密互信的商業夥伴關係

  • 宣導員工遵守與客戶簽訂的保密協議、面對媒體對應之守則

  • 聯絡窗口:楊小姐
    yoyo2@jarlly.com

  • 客戶滿意度調查

  • 不定期參與
    各式技術論壇、研討會及演說

  • 配合客戶對產品、環境、責任等
    要求與查核,並協同預防與持續改善


  • 設置客戶服務專線

  • 配合產品,環境、
    責任等要求與稽核共5次

  • 客戶滿意度調查共1次
供應商
  • 市場形象

  • 法規遵循

  • 供應商勞工評估

  • 無歧視

  • 無強迫勞動

  • 反貪腐
  • 合法與公平交易

  • 了解環安衛注意事項與規範細節

  • 了解並提供供應商實行社會責任協助

  • 供應商之稽核

  • 供應商誠信宣導

    • 聯絡窗口:余先生
      csr@jarlly.com

    • 簽署環保承諾書並
      提供產品須通過
      第三方實驗室認可驗證書

    • 進料檢驗抽樣送
      公司實驗室監測

    • 與公司簽訂
      供應商遵守誠信廉潔協議

    • 供應商研討會&供應商年度稽核


    • 對供應商舉辦
      CSR教育訓練宣導

    • 供應商回簽
      CSR承諾書共47件

    • 協力廠商稽核共1次

    • 供應商大會共1次

    • 協力廠商評鑑考核共1次
    員工





    • 勞僱關係

    • 無歧視

    • 無強迫勞動

    • 反貪腐

    • 職業健康與安全

    • 多元化

    • 平等機會

    • 法規遵循

    • 員工福利


    • 確保及尊重人權

    • 員工發展

    • 合法公平對待

    • 安全衛生
      工作環境

    • 促進福利與健康
    • 聯絡窗口:
      勞工人權 - 林小姐
      性騷擾 -魏小姐
      employee@jarlly.com

    • 主管與同仁
      不定期進行溝通會議

    • 提供員工留言信箱

    • 提供性騷擾申訴信箱

    • 提供駐廠醫療
    • 勞資會議 6次

    • 員工滿意度調查問巻平均填寫率85%,滿意度93分

    • 年度績效考核共2次

    • 勞動人權
      與道德教育訓練:

      共816人次,629小時

    利害關係人(協力廠商)

    1. 協力廠商需經過考核評鑑,始能成為本公司合格協力廠商。
    2. 需通過ISO9001認證之協力廠商。
    3. 依據QSA/QPA/HSF評鑑文件進行考核。
    4. 評鑑小組(實地評鑑)由研發、工程、品保及採購單位組成。

    供應商考核

    1. 採購因產能、成本考量需開發Second source或研發人員因任務需求,得進行新供應廠商尋找,打樣試用; 經需求單位初步確認其具有供貨能力與合作意願,則由需求單位向品保單位提出“供應商評鑑申請”,以進行正式評鑑。
    2. 品保單位接獲需求單位提出的 ̈供應商評鑑申請 ̈後,通知採購向申請評鑑的新供應商發出採購合約書/環保品質保證書/REACH宣告書/...相關文件並要求其填寫簽署回傳,採購依據新供應商的回覆資料,會同研發、品保、工程對其供應商進行現場評鑑。
    3. 新供應商經評鑑合格,且已簽署 ̈環保品質保證書/REACH宣告書/... ̈後,方可列入合格供應商。
    4. 供應商評等區分:根據QSA/QPA/HSF評鑑總分狀況進行等級區分。
    5. 若為C級廠商:列為有條件合格供應商,暫時登錄於合格供應商名冊,須持續對稽核缺失進行改善,並於三個月內將稽核缺失,改善後重新安排評鑑作業接受第2次稽核,若複查分數達70分以上者,則列入合格供應商,若未達70分以上者,則自合格供應商名冊除名,且三個月內不得提出申請。
    6. 供應商QSA稽核時機:於第一次稽核時依照合格供應商之評等區分進行稽核。

    供應商稽核

    1. 由品保單位依據上年度1~12月份之IQC抽檢成績排序,選出前六大不良之供應商,由品保單位安排當年度稽核排程並實地稽核,稽核頻率為每年一次。
    2. 依實際月品質評比, 執行機動式實地稽核與品質追蹤。
    3. 稽核項目: 依「供應商製程品質(QPA)/危害物質減免管理(HSF)」內容實施。
    4. 稽核結果:

      1. A+級:90分以上為合格且優秀供應商。
      2. A級:85.1~90分為合格且良好供應商。
      3. B級:70.1~85分為合格供應商。
      4. C級:60~70分為有條件合格供應商,三個月內複評如再次不合格,取消供應商資格,且三個月內不得提出申請重新評鑑。
      5. D級:60分以下為不合格供應商,不予以登錄,一個月內不得提出申請重新評鑑。

    供應商大會

    1. 品保除了於每月舉行供應商品質月會(與會廠商:關鍵製程之重點供應商)且不定期舉辦供應商大會,會中除了傳達公司的永續理念及目標,並對於品質政策改善及HSF政策宣導。
    2. 每年年終也特別表揚在品質提升,降低成本、確保交貨、永續表現等四大面向表現傑出及貢獻卓越的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