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利科技內部稽核主管任免依證券交易法辦理,稽核人員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依「員工招募任用程序」及「離職管理辦法」規定,每年考評二次,相關事項報董事長核定。稽核室為獨立單位,隸屬董事會,負責檢查與評估內部控制以提升營運績效,設主管一名,具證期局資格並每年進修專業課程,人員名冊於每年1月底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公司依證期局「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制定內控制度,稽核室每年訂定年度稽核計畫,檢查內控執行並提供改進建議,確保制度有效實施,計畫及執行情形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
114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
日期 |
會議 |
溝通重點 |
建議事項 |
|
114/01/17 |
董事會 審計委員會 |
113年11月~113年12月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
無 |
|
114/03/07 |
董事會 審計委員會 |
114年1月~114年2月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無 |
|
114/05/09 |
董事會 審計委員會 |
114年3月~114年4月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
無 |
|
114/08/11 |
董事會 審計委員會 |
114年5月~114年7月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
無 |
|
114/11/11 |
董事會 審計委員會 |
114年8月~114年10月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115年度稽核計畫 |
無 |
|
114/11/11 |
獨董與稽核座談會 |
114年度第3季稽核業務執行報告與溝通 |
無 |
114年度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
日期 |
溝通重點 |
建議事項 |
|
114/03/07 |
1會計師就113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結果進行說明,並針對查
核發現進行討論。 2.近期新修訂法令之影響進行討論及溝通。 |
無 |
|
114/08/11 |
1.會計師就114年度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查閱結果進行說
明,並針對核閱發現進行討論。 2.近期新修訂法令之影響進行討論及溝通。 |
無 |
誠信經營/永續發展
|
項目 |
運作情形 | ||||||||||||||||
|
永續發展 |
本公司設置「社會責任推行委員會」,由董事長任命總經理擔任社會責任管理代表,負責督導社會責任管理系統之運作;置總幹事、執行秘書、各部門推派熟悉部門作業及社會責任議題之人,擔任執行委員與執行承辦。社會責任推行委員會負責社會責任政策、預算及目標的審查;管理、監督並推動社會企業責任相關議題執行;於113/1/24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運作成效,期望能有效整合公司內外部資源,以系統化、組織化的運作方式,協助公司逐步朝向永續經營的方向發展。董事會聽取報告後檢視相關執行內容與方向,並且在需要時督導經營團隊進行調整。 本公司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訂定相關之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如下:
註1:本揭露資料涵蓋公司112年1月至112年12月間,在主要據點之永續性績效表現。風險評估邊界納入全球重要經營據點及子公司,涵蓋範圍同當年度永續報告書,包含臺灣、中國大陸等營運據點。 註2:本公司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鑑別出七項重大議題,根據產品、服務及相關衝擊,評估發生於價值鏈之邊界範圍。 註3: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定期召開會議,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各面向責任委員及工作小組成員,藉由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量、風險因應、及風險監控,探討公司前在營運風險及新興風險,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與因應策略如下,並每年向董事會報告一次。 | ||||||||||||||||
|
企業誠信經營 |
為防止利益衝突、提供適當陳述管道,於103年5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並於108年3月12日為配合公司實際作業與符合法令規定,經董事會通過修訂,且於108年6月18日提報股東會。總管理處於114/1/17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 :教育訓練與投訴制度執行情形報告 * 投訴制度方面:本公司訂有「投訴與人身權益保護作業程序」,設有申訴受理電話與檢舉信箱作為申訴管道,可以透過電話與信箱或向總管理處、稽核室或財務處反應申訴 * 誠信經營議題方面:舉辦與誠信經營議題相關之內外部教育訓練 (例如:誠信經營、公司治理、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等相關課程) * 誠信經營教育訓練紀錄近期統計:113年,總計6,424人次,共9,814.75小時
|